現在有很多客戶想購買現成的公司,原因一般有:
1、合作方要求注冊時間早一些;
2、在國內注冊代表處或者入駐某些平臺時,有時間要求,一般要求注冊1到2年以上;
3、客戶急需香港公司名稱,現成公司轉讓時間快。
但是香港公司轉讓存在風險,比如稅務等,所以在轉讓前要出具聲明,為轉名日期前的所有事情負責,轉讓日期后的事情由新董事負責。如果香港公司開立了離岸賬戶,原董事帶好公司文件和新董事變更后的資料去到銀行變更操作人。轉讓者要做好準備工作,以免轉讓后出現一些問題。
香港公司轉讓的注意事項:
1、訂立股份買賣合同,最好以書面合同為主;
2、提交香港公司股份轉讓文件,公司章程細則可要求股份轉讓須以契約 ( deed ) 的形式,但通常情況下股份轉讓的文書形式是由轉讓人和受讓人簽署的文件;
3、如公司無開立銀行賬戶,則直接做個轉股文件即可,如有開立賬戶,要先將香港公司做轉股文件,再到香港銀行更改股東即可;
4、需要做出轉股手續(xù),100%把股份轉讓給購買者,這是一定要變更的;
5、轉股需要向稅局繳納厘印稅,按照轉出股份的千分之二交稅,轉讓前得協商好稅費由哪一方出。轉讓后香港公司的年審和審計等維護費用應由新的董事股東承擔;
6、香港公司轉讓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的,最好在轉讓時在合同上明確雙方責任,如在什么期限內公司出現問題責任由哪方承擔,否則前董事股東有可能是會面臨稅務風險的。